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贺兰县院 > 检察风采 > 正文
【检护民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领域篇】法治润初心 护河我先行
2024-07-02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分享至:
分享到微信
2024-07-02

  2024年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实施5周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升《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提高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近日,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在贺兰县京星农牧场开展主题宣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爱护母亲河、保护母亲河,营造尊法守法护法、依法保护黄河的浓厚氛围。


HLJC8910.JPG


  活动中,干警向村民们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出台的重大意义、制定目的、主要亮点、明令禁止行为及相关重点条文,涉及到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保护的相关政策法规;同时,结合水资源保护、环境污染真实案例,积极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进一步提升守护黄河的意识和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自觉性,加深对黄河保护重大意义的认识和理解,主动参与到保护母亲河的行动中来。


219fcd12d59307e8d55d59a5f91918a.jpg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通过开展此次宣讲活动,进一步提升了群众保护黄河、保护生态的法治意识,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家喻户晓。下一步,我院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抓手,积极能动履职,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坚决扛起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检察使命,打好黄河“几字弯”攻坚战,为保护黄河安澜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
【来源】: